江苏省促进宗教界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
栏目分类: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:2016-08-10 浏览次数:次
江苏省宗教局、江苏省民政厅日前联合印发了《关于促进全省宗教界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的通知》。
通知强调,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慈善活动,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,各级民宗、民政部门要从政治上着眼、思想上重视、政策上扶持、措施上给力,充分调动宗教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要积极支持宗教界拓展慈善活动的方式和途径,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,支持设立基层慈善组织、鼓励创办慈善福利机构。
通知要求,加强对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依法管理,加强对有关规定和章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。从实际出发,及时研究解决宗教界推进慈善事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指导宗教界科学谋划、合理统筹,量力而行、尽力而为,扎实做好慈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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